廉政中国讯(秦琴)对于很多人来说,在网络随手上传一段视频、几张照片、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互联网上真的就能为所欲为吗?当然不可以!
8月16日,长治黎城县公安局黎侯派出所接县局网安大队舆情处置指令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条抹黑交警形象的虚假视频,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及人民警察形象,要求派出所民警予以查处。
获悉线索后,民警通过深入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发布该视频的嫌疑人靳某庆(男,62岁,黎城县人),立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经查,靳某庆因违反交通安全被交警处罚后心存不满,为泄私愤,便在网上搜索有损交警形象的短视频,并“移花接木”,配文辱骂交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靳某庆对其在网络上发布短视频公然诋毁、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靳某庆已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是法律赋予交警的职责和使命,也是人民警察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的正常执法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谨言慎行,保留底线,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网上公然侮辱人民警察或传播网络谣言、实施网络暴力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黎城公安必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