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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吕梁交口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零容忍”严整酒驾 5人以身试法被查处
2024-08-2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王飞飞  孙锁贵)为进一步落实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醉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路面交通安全畅通。吕梁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执勤民警提前对辖区道路现状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夏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结合当前道路交通管控工作重点,将管理触角全面延伸到次要支路、餐饮聚集地周边等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日查+夜查”的方式,持续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过往车辆实行酒驾筛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一:8月4日14时18分许,民警巡逻至双池镇桃双线2公里100米处,对一辆白色奥拓轿车例行安全检查及酒精检测,驾驶员任某降下车窗时酒精味很浓,随即用酒精测试棒进行快测,测试棒红灯闪烁且振动,提示饮酒,随后对任某进行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对任某作出罚款壹仟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8月9日21时35分许,民警在桃红坡镇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对白色轿车进行酒精检测及安全检查时,酒精测试棒红灯闪烁且振动,提示饮酒,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张某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饮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壹仟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8月12日10时15分许,民警在辖区开展“夏季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时,对一辆无牌三轮车进行安全检查,与当事人任某对话时有酒精味,用快测进行检测,提示有酒精,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任某呼气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后带任某前往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平遥司法鉴定中心为其鉴定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73.2mg/100ml,属饮酒驾驶。

  任某称:我昨晚喝的酒,觉得今早起来没事了,就驾驶三轮车准备去干活,结果遇上交警了,通过对任某驾驶证信息核实,发现任某驾驶证属于吊销状态驾驶无牌三轮车,且再次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对任某作出罚款叁仟贰百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四:8月16日晚,“夏季行动”集中行动日,民警深入辖区双池镇以巡逻的方式开展夜查,21时许,巡逻至龙潭街时对一辆灰色捷达轿车例行安全检查及酒精检测,驾驶人孙某下车后酒味浓烈,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交口县宏康医院进行抽血并委托平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鉴定,鉴定结果为123.05mg/100ml,属醉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8月16日22时许,民警从龙潭街巡逻至清河街,从小巷出来一辆黑色轿车,行迹可疑,拦停该车例行安全检查并进行酒精检测,驾驶人樊某降下车窗,隐隐能闻到酒精味,用快测进行酒精检测,提示有酒精,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樊某作出罚款壹仟元,记十二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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