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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离石区检察院:严惩恶意欠薪 让农民工不再为薪愁
2024-08-2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贺嵌嵌)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血汗钱、辛苦钱,获得劳动报酬权益是劳动者最基础、最核心的生存发展权。然而,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企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采用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企图“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

  基本案情

  小明(化名)系某装饰公司的老板,长期雇佣多名工人从事室内装修工作。2018年以来,陆续拖欠20多名工人工资30余万元。2022年公司倒闭,多名工人索要工资无果,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控告,经多次延迟支付小明仍以无能力履行为由拒绝支付。吕梁离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敏锐的发现小明与妻子已经离婚的重要线索。针对这一细节检察官顺藤摸瓜,发现小明在拖欠工人工资期间与妻子协议离婚,并将其名下的房产全部归其妻子所有。小明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而恶意转移财产的事实浮出水面,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小明承认其犯罪事实。2024年5月,离石区人民法院对小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最终让恶意欠薪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欠薪者假借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制造出无能力支付劳动报酬的假象,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后,离石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依法严惩恶意欠薪,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不再为薪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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