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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灵石公安发布一则通告!
2024-08-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和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彻底纠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及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晋中灵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即日起,灵石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黑恶势力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黑恶势力方面

  1.插手基层选举:通过暴力、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以此控制或影响基层政权,严重破坏选举公正性和基层民主制度的行为;

  2.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利用权势地位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如土地分配、项目审批等,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等行为;

  3.强拿硬要: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村民财物,如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等行为;

  4.随意殴打:对村民进行随意殴打、虐待、谩骂,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5.寻衅滋事: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6.雇恶佣恶:雇佣恶势力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形成帮派势力,对群众进行恐吓、威胁和打压的行为;

  7.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通过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垄断市场资源的行为;

  8.破坏公平竞争:利用权势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行为;

  9.非法侵占:未经合法程序侵占、垄断集体土地、财产、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等集体资产行为,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10.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通过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用于个人或团伙活动的行为;

  11.恃强凌弱: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12.横行霸道:在农村横行乡里,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危害一方安宁的行为;

  13.煽动群众闹事: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筑项目等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14.强迫消费: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非法收取保护费的;

  15.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房屋装修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市场、垄断工程上料等黑恶势力;

  16.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

  17.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黑恶势力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破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行为;

  18.经营“黄赌毒”:经营、操纵“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行为;

  19.诬告陷害、虚构事实、发布负面舆情等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21.无理非法缠访、闹访,严重破坏法治化信访秩序的行为;

  22.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等。

  (二)假劣肉制品方面

  1.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

  2.违法对牲畜注水、注药、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

  3.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假劣牛、羊、驴肉;

  4.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

  5.以非肉类调制品冒充牛、羊等原切肉;

  6.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7.随意处置、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8.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私屠滥宰、销售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9.其他关于禽畜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为提高处理举报线索的工作效率,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受理的举报线索实行实名举报。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二)对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4-7624912 0354-7624945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恶意举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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