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夏季行动”和“昆仑2024”专项行动,即日起,吕梁交口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领域
1.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的肉制品;
2.饲养、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化合物以及注水肉制品;
3.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制品;
4.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等肉制品;
5.熟肉制品、水产品“两超一非”问题(“两超一非”,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特别是“烧烤店”“火锅店”等公共餐饮场所,在肉制品及其他食材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如罂粟壳等);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场所
1.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屠宰场(厂);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3.私屠滥宰或收购病死畜禽“黑窝点”;
4.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5.肉类产品、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6.经营肉制品的火锅、烧烤及外卖销售店铺。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110;0358-5424110
贺警官13546265084
贾警官13546296339
2.来信请寄:交口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交口县水头镇青城大街交口县公安局),邮编:032400
3.来访地址:交口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当您在生活中发现上述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时,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三、奖励措施
凡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四、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交口县公安局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