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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口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行为线索的公告
2024-08-3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为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夏季行动”和“昆仑2024”专项行动,即日起,吕梁交口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领域

  1.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的肉制品;

  2.饲养、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化合物以及注水肉制品;

  3.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制品;

  4.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等肉制品;

  5.熟肉制品、水产品“两超一非”问题(“两超一非”,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特别是“烧烤店”“火锅店”等公共餐饮场所,在肉制品及其他食材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如罂粟壳等);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场所

  1.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屠宰场(厂);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3.私屠滥宰或收购病死畜禽“黑窝点”;

  4.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5.肉类产品、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6.经营肉制品的火锅、烧烤及外卖销售店铺。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110;0358-5424110

  贺警官13546265084

  贾警官13546296339

  2.来信请寄:交口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交口县水头镇青城大街交口县公安局),邮编:032400

  3.来访地址:交口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当您在生活中发现上述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时,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三、奖励措施

  凡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四、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交口县公安局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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