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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方山法院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2024-08-3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这是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2022年5月15日晚,被告袁某与原告高某在吕梁方山县峪口镇东湾村面馆内因琐事发生争执,袁某对高某实施了肢体攻击,导致高某头部受伤,经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尽管法院已作出判决要求袁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判决生效后,被告袁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这样的局面,高某作为申请人,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高效开展工作

  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通过对案情来龙去脉的梳理,发现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沟通不到位、互相赌气。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双方又相互认识,执行干警以此为切入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被执行人无动于衷,之后执行员通话多次电话联系,告知权利义务及执行风险,特别是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主动履行

  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暂未对执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不到一个月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同意给付高某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执行干警有话说

  在漫长而坚定的执行道路上,方山法院始终坚守着善意与文明的执行哲学,不断探索与革新工作手法。我们深知,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法律的尊严与人间的温度交织的篇章。因此,我们坚持将情感、理性与法律融为一体,让强制执行与柔性执法并驾齐驱。每一项判决的执行,都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机械操作,而是我们对社会稳定的深刻承诺与生动实践。我们以严格依法执行每一起案件为己任,确保公正与公平的阳光普照。这一过程,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更实现了政治、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法院执行干警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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