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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红色资源保护
2024-09-0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近年来,吕梁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办理多起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继承先辈遗志、弘扬革命精神贡献检察力量,不断提升红色资源文化保护水平。

汾阳是革命老区,1925年,创建了吕梁第一个党组织——汾阳特别支部;1936年,红军东征在这里撒下革命火种。汾阳境内有多处烈士陵园,安葬着历次革命历史时期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英雄烈士们,这些红色革命遗址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弥足珍贵,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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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汾阳市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干警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5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不同程度保护不力的情形,如敖坡烈士陵园环境脏乱差、蒋三烈士陵园纪念设施有破损、万户侯烈士陵园的碑文名字重复、六十七洞口纪念设施有涂鸦广告等,严重影响了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针对上述问题,汾阳市检察院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进行沟通,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上述行政机关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开始,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开展烈士陵园整治工作,投资168万元对汾阳市烈士陵园纪念馆重新布展,新建两间平房作为管理室,扩建了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并配备15名工作人员。针对六十七烈士殉难洞口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对文物设施污损、小广告痕迹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投资49万元对六十七烈士殉难洞口进行全面整修。2022年,为万户侯烈士陵园修整管理室和接待室,并对通往万户侯烈士陵园的道路进行硬化。2023年,蒋三烈士陵园也得到全面整修。几年间,上述烈士纪念基地已修缮一新,后续管理也跟进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汾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六十七烈士殉难洞口保护案件在2021年入选了山西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今年4月,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开展“回头看”,针对过去几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在回头看过程中,干警了解到我市五座烈士纪念设施没有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导致土地权属不明,周边界限不清,成为陵园管理保护的现实难题。为此汾阳市检察院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开展烈士陵园土地确权认证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汾阳市检察院干警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努力,几处烈士纪念设施土地权属认证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汾阳市烈士陵园和冀村镇唐兴庄村蒋三烈士陵园已完成地籍调查与四邻指界认定工作,进入不动产登记程序,其他几处烈士纪念设施土地确权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汾阳市检察院将贯彻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常态化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及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为保护英烈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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