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金秋九月开学季,少年学法正当时。开学第一课是新学期的起点,承载着对学生们的期望,是校园生活的序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9月3日至5日,在运城平陆县依法治县办的协调组织下,平陆县人民检察院的多名检察人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城区的6所中小学校,为同学们带去新学期的法治第一讲。
“你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有可能属于犯罪?”“面对校园欺凌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课堂上,检察人员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用实际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性。围绕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什么是犯罪、如何预防犯罪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多个方面,为同学们剖析了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同学们要自律、自强,做到不攀比、不虚荣,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免受不法侵害。
互动环节,检察人员耐心提问,同学们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纷纷表示将自觉抵制校园欺凌、拒绝违法犯罪,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身边的同学。
“开学第一课”开启了新学期法治进校园的新起点,下一步,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擦亮“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持续加强与辖区中小学的沟通合作,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开展好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工作,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校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