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未成年人骑乘摩托“飙车”“炫技”耍酷,上演“速度与激情”!以为这样很帅气,错!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极其危险。“未见其身,已闻其声”的车辆上路,“拉风”“炫酷”的背后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和扰民行为。
2024年8月16日17时7分许,吕梁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时,查处1起未成年人“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违法行为人孙某17周岁、刘某16周岁。据孙某交代,自己家住灵石县段纯镇,骑着爸爸的摩托车到双池镇吃饭,饭后在讲理村广场路段遇到同样骑摩托的好友刘某,于是竞速骑行,互炫车技。
刘某交代,本人家住双池镇蔡家沟村,初中刚毕业,因为爱好摩托车,用父母的钱偷偷买了这辆赛车摩托骑着玩,正好在讲理村遇到骑摩托的孙某,于是也跟着一起骑行。
民警对孙某、刘某及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孙某、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吕梁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飙车炸街”危害大,马路不是竞技场,行车安全不儿戏。“炸街”看似激情四溢,实则危险重重,既扰民又危害自身,不要为了逞一时威风,而将安全抛之脑后。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飙车和不文明驾驶行为,莫拿“个性”来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