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公安 > 正文
辱骂、恐吓他人,一男子为自己言行“买单”
2024-09-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现如今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已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许多人都在通过这些社交平台发表自己的生活动态或感想。但!绝对是不允许肆意妄为的!近日,长治壶关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人发布侮辱自己的视频。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依法传唤贾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微信截图_20240914205404.png

  经查,6月12日至6月25日期间,贾某用其本人实名认证的账号发布关于杜某及其家人带有侮辱性视频多达36条。另查明,贾某还在杜某家门口的楼道内将三瓶装满汽油的啤酒瓶打碎,遍布楼道,情节较重,贾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文明上网,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