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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4-09-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了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假劣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9月14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了提升打击效能,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制售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法犯罪举报范围

  1.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2.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3.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

  4.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此类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5.私屠滥宰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屠宰等重点场所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7.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

  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9.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4.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和受理单位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予以保护和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奖励

  凡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形予以奖励,奖励采取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邮编:047500

  (二)举报电话: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11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355—6761029

  区农业农村局:0355—676245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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