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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自己“无罪”被拘,他干了啥?
2024-09-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求职需要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让有犯罪前科的卢某犯了难,为了能顺利入职,他“灵机一动”伪造了假证明,结果不仅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还多了一条“违法记录”。

  案情回顾

  9月7日,长治襄垣县公安局侯堡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求助,称怀疑一名刚入职职工卢某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假,请求公安机关鉴别。经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这份证明上加盖的派出所公章明显系伪造,遂展开深入调查。

  经查,卢某明知自己有犯罪前科,无法开具入职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于是他在网上找到一名制假贩子,花了480元伪造了一份证明,并凭此顺利上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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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卢某因非法买卖、使用伪造证明文件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普法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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