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法院 > 正文
执行亮利剑 中秋月更圆——吕梁石楼县法院执行干警中秋不停歇,奔赴在执行一线
2024-09-1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中秋佳节至,月圆人团圆。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一个安心的中秋佳节,吕梁石楼法院执行局抓住节前人易找、物易寻的“黄金时期”,于2024年9月15日开展中秋节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聚焦“小标的”,守护“大民生”。

微信截图_20240918104738.png

  执行现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不同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开展集中攻坚,因案施策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微信截图_20240918104835.png

  执行战果

  本次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8件: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楼县支行与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欠款本金71592.5元及利息,当日将本金全部履行完毕,并支付15000元利息。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楼县支行与张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日将本金全部履行完毕,并支付4000元利息。

  3.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欠款250000元本金,还欠本金97005元及利息,当日将本金全部履行完毕,并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利息。

  4.党某某与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日履行27000元并达成和解协议。

  5.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赵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欠款130000元本金及利息,当日履行30000元,并承诺于10月1日前一次性全部履行。

  6.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日履行5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7.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日履行10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8.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刘某称其无能力偿还,在我院干警送拘途中,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告知其后果,突然醒悟,让其家属支付10000元并让其哥哥做担保,保证其按时履行。

  月满中秋,执解民忧。下一步,石楼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深化善执者行、为民者胜,常态化开展涉终本清仓、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驰而不息狠抓线下、锲而不舍巧斗老赖,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希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