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安卓婷)“喂,是乔法官吗?我是高某,我要还款……”近日,被执行人高某主动联系吕梁方山法院执行干警承诺还款。最终在方山法院执行干警的沟通协调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还款意见,被执行人通过网银支付欠付申请人的借款。至此,这件案件执结完毕。
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6月,高某向李某购买砂子石子,当时承诺货物送达即结清全部货款,双方基于互信建立合作关系。后李某多次索要货款,高某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经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方山法院,在诉前调解环节,得益于调解员的专业指导与诚挚沟通,高某的还款意愿逐渐增强,最终同意出具正式欠条,并与李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本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随即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高某未按照调解约定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这样的局面,无奈之下李某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被申请人主动履行
本院立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应有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后正式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干警全面排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过程中,高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称其近期通过朋友圈、公众号等渠道,频繁接触到与法院执行相关的宣传文章,清楚了解到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深刻意识到自己欠款金额虽小,但其背后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信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影响。经过干警充分的释法、耐心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通过网银支付欠付申请人的借款,申请人也出具领条一支。至此,本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执行干警有话说
诚信是个人立身之本,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救赎,也可重获社会信任。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自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更不要因不懂法将民事责任“赖”成了刑事责任。此次案件的终结充分展现了法治宣传在提升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法治教育,不仅有效解决了具体案件的执行问题,更在社会层面营造了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今后,方山法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秉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