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10月26日20时40分许,长治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庄中队在辖区大山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号牌为晋D6XXX0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脸色通红,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人牛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随后民警将牛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牛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27.0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晋D5XXX7的小型普通客车进入民警的视线,突然该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下,民警示意其停靠路边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人郑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打开车窗一股浓烈酒味迎面扑来,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1mg/100mL,随后民警将郑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郑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25.0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酒驾、醉驾,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