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和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为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们家庭的燃眉之急,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0月31日,深秋的阴雨中一个特殊的家庭走进了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丹带着婆婆及两个年幼的孩子从专程从河南来到了壶关县检察院,将印有“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慰藉百姓服务社会”的两面锦旗送到了两级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的手中。
2023年9月17日,刘某丹的丈夫张某在壶关县被无证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的赵某某撞倒,致张某受伤,同年12月3日张某经河南省安阳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2024年6月17日,壶关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50万余元。
案发后赵某某及其家属仅支付四万元治疗费,未给予有效赔偿,经壶关县人民法院调查,赵某某无赔偿能力,案件现已终本执行,刘某丹及其子女生活陷入困境。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了解案情后及时走访调查,查明了该家庭情况:案发后因伤情较重张某一直住院治疗,家中已花光所有积蓄,并举债30余万元,家庭生活难以为继;张某死亡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仅靠其母亲每月两千余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妻子刘某丹不仅要照顾公婆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在调查期间,张某的父亲因儿子去世伤心过度而过世,该家庭遭受着亲人相继离世的双重打击。
经调查,该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救助,为最大限度提供救助,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壶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报请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针对被救助人家庭困难情况,该案法院审理期间,壶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络为刘某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免费提供诉讼代理,并同步将刘某丹及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线索移送河南省安阳市检察机关、被救助人住所地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开展综合帮扶。
“司法救助金是检察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且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近亲属解决生活急迫困难给予的辅助性救济,我们坚持应救尽救、一次性救助的原则,希望救助金能为你们的家庭生活提供帮助。我们检察机关也会进一步联系河南当地的民政等部门为你们最大限度解决困难。生活中如果有其他困难可以联系我们.......”两级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向刘某丹等人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家庭撑起了司法关怀的暖心伞。刘某丹及其家属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一遍遍地表达着感谢。
发放结束后,检察官目送刘某丹及两个孩子走出了检察院的大门,这一刻晴空胜碧蓝,秋日暖阳重新洒在了每一个人的身上,相信在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开展下,像刘某丹这样的家庭会迎来更明媚的阳光。下一步,壶关检察院将坚持司法为民,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舒困解难,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家庭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