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11月5日至11月7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刑事检察优秀示范庭评选活动。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座谈交流三个环节进行,市县两级院24名检察官对全市18个参评案件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若干。
本次评选旨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试行)》和《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通过评选,选拔出一批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硬的优秀刑事检察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刑事检察队伍整体履职能力。
在评选工作交流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对此次评选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诉人才队伍。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系统思维,层层压实责任,把公诉人培养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进。
二是要提升专业能力,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始终怀着“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敬畏心,着力提升公诉队伍的业务素能,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引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三是要创新培养方式,推动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公诉人才培养氛围。要结合本院实际,将业务培训与实战历练相结合,采取导师制培养、公检法同堂培训、观摩庭审、交流分享会、案例讲述会等形式,加强公诉人队伍常规培养,推动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抽签分组
18个参评案件采用抽签方式分成3组,分别由3个初评组进行评选。
案件初评
初评组通过查看审查报告、起诉书、“三纲一书”等法律文书和庭审录像,全面考量公诉人的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及政策运用、文书制作、出庭履职、释法说理、语言表达等能力,对参评的案件按照评分标准,逐一评分、填写评议报告。每个初评小组各推选2个案件进入复评阶段。
案件复评
由市检察院第一、二、三、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选派的检察官组成的复评组对6个案件进行复评,最终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
评选工作交流会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17个基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召开了优秀刑事案件庭审评选工作交流会,参会人员结合评选工作情况,就评选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
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