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近日,吕梁文水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经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最终在河南省濮阳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明知是使用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犯罪分子转钱。
目前,该案已被县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出借、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人员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