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临汾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石桥学校,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老师进行讲解出行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知识,告诫学生行车、走路时,要留心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按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所指示的方向行走,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告诫同学们在上下学及放假期间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乘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不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车上路;严禁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
通过此次课堂教学和现场体验的教学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助于学生养成文明出行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