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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公安交警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
2024-12-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12月4日上午,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离石世纪广场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支队宣传民警以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的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现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手册》《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通告》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法规咨询。通过宪法宣传日的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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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县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国家宪法日,此次“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于兴县人民广场举行,兴县交警大队积极参与,并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开展了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民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他们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知。同时在发放宣传资料过程中,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关于法治、法律知识以及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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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县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临县工会广场开展了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以设立咨询台、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宪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同时,民警结合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这一主题,积极倡议广大群众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出行,提醒广大群众时刻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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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城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12月4日,交城交警大队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县城广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向过往市民详细讲解酒醉驾、超员、超速、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倡导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同时,就冬季恶劣天气安全出行常识及车辆保养、防滑等措施,向广大市民做了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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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义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守法意识,孝义交警大队深入府前广场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扩大宣传范围。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知识,并重点讲解了醉酒驾驶、骑车不戴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骑乘摩托时佩戴好安全头盔,倡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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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口

  为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守法意识,12月4日,交口县交警大队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活动现场,民警结合冬季辖区交通特点,向群众讲解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不断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

  宪法精神伴我行,民警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普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知识,大力弘扬宪法、交通法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民遵法、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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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阳

  12月4日上午,中阳交警大队与多部门在中兴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活动中,民警通过设立交通法规咨询台、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赠送手提袋等形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针对无证、酒驾、超速、超载、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乘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此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主动学法意识,做到知法、守法、遵法,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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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楼

  2024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现场,紧紧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结合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将宪法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的同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宣传民警重点向群众讲解了酒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告诫群众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号召群众为家中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尽快办理上牌手续,佩戴头盔安全出行;最后,宣传民警倡导现场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守法、遵法的模范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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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阳

  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守法意识,12月4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宪法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民警在宣传宪法的同时,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盔一带”、酒驾醉驾、冬季行车安全知识等方面内容,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诚信交通建设,倡导市民不断增强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从而引导全社会守规矩、知礼让,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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