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12月4日至5日,晋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先后深入城区检察院、泽州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李晓波围绕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全面加强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等重点,听取了2个县级检察院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围绕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与县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意见建议。
李晓波指出,城区检察院和泽州县检察院工作基础扎实,队伍积极向上,工作氛围良好,特别是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和全面加强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等重点工作部署推开以来,均立足本院实际,开辟了特色亮点。他强调,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与最高检“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要求高度契合,是检察机关紧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矛盾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形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关键抓手,要充分巩固好晋城检察全过程矛盾化解经验,从“认识论”“方法论”两个维度持续发力,以更坚定决心推进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他强调,“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管理提质,顺应基层呼声、为基层减负的重大决策,这一部署要求剑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是取消所有考核,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要管理,而是旨在优化、转变管理模式,要在转变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真正做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在座谈交流会上,李晓波对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巩固深化现有经验,接力打造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晋城品牌
要转变思想理念,围绕推开全过程矛盾化解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等内容,多形式开展培训、宣讲、督导,引导全体办案人员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决心信心,下更大功夫把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向纵深推进。要讲究方式方法,深化落实《晋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工作办法》,用足用好“四大检察”14种化解措施,针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努力做到百分百适用;用好“红黄绿”矛盾分级评估机制,做好同步记录,为矛盾纠纷接续化解打好基础。要认真总结经验,注意收集、总结实践过程中的实招硬招妙招,强化专题宣传,持续丰富全过程矛盾化解的晋城检察经验,推动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严格落实上级部署,以高质效管理驱动赋能高质效办案
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的重要性、必要性,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上。要完整准确认识“三个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把握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的内在关系,全面理解“三个管理”的方法论意义,深刻认识“三个管理”主体、范围、内容的全面性,积极探索、推动构建“大管理”格局。要严格落实《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将要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的工作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履职清单,压实管理责任,一体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深化宏观层面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层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高质效抓实“三个管理”。
紧盯年末岁尾节点,以更坚定信心冲刺发力打好年末“收官”战
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更深更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找准企业发展痛点,深化细化检察“护企”举措,在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聚力用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民生案件、民生实事,持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健全检察为民机制,推动“检护民生”成色更足。要全面检点年初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对已到时限要求但尚未完成的,尽快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落实,对尚未到时限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