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 冯芝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4年12月4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吕梁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学习活动。
活动当天,市公安局在世纪广场精心布置宣传展位,宣传标语通俗易懂,展板内容丰富多样。民警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口袋书”和印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册、宣传品,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同时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反恐怖知识、扫黑除恶、禁毒知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使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活动期间,共向现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回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较好地营造了人人懂法、时时守法、处处讲法的良好氛围。
各分、县(市)公安局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安居乐业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更增强了他们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行动,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