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12月4日,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带领“沐春”未检团队走进吕梁市第一中学,联合吕梁市教育局开展主题为“心存法纪 逐光而行”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吕梁市第一中学的师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教育课。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沛华、吕梁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卫宏出席活动。吕梁市第一中学部分师生代表近80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由吕梁市第一中学校长干小平主持。
本次宣讲分为互动和宣讲两个环节。在互动阶段,沐春法治宣讲团的检察官们和同学们以“法治快闪”的形式增加了解,增进感情。“未成年人玩游戏时间有没有限制”“哪些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不开放”“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款能不能要求退回”“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等,一个个与未成年人年龄、兴趣相关的问题,一个个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互动问答,活跃了现场的气氛,也提高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热情和参与度。检察官们还通过发放“沐春专刊”“女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等宣传资料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争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学生,在法律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张丽:通过真实案例,解读性侵认识误区,带领同学们认清性侵害犯罪真相。
问四云:围绕直播打赏、沉迷网络、电诈工具人,教导同学们远离犯罪陷阱,做“规矩人”。
郭蓉:以“涉未场所红绿灯”为题,生动讲解未成年人哪些场所能入,哪些场所不能入。
贺一昊:结合热点事件,分析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拒做被欺凌者。
法治宣讲环节,沐春法治宣讲团精心选取主题,紧扣办案实际中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领域,成长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暗礁、陷阱,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涉未场所安全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详实的案例、生动有趣的形式,把“法治大餐”送到学生身边,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讲活动后,吕梁市第一中学的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宣讲员们通过大家感兴趣的小视频、小故事让我们获得了许多新知识,激发了自己对法律学习的兴趣。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今后,将牢固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意识,正确处理与同学间的关系,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争做认真学法、严格守法、自觉用法的“青年先锋”,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中国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干小平认为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他表示,法律就在学生身边,与学校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希望同学们在今后学习生活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张卫宏代表吕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全市广大师生,向范海生检察长和检察官们表示感谢。他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今后要全面深化检教合作,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依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范海生表示,吕梁市第一中学今年高考首战告捷,取得一本达线率高达88%的成绩可喜可贺。身为吕梁市第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他始终关注同学们的成长与进步。
他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始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绘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与时俱进更新法治理念,学习掌握新的法律知识。
他希望广大中学生要“学而信”,在今后学习成长中,多看、多学、多思考,深刻认识感悟这些年国家高速发展的光辉历程,牢固树立起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要“信而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学法懂法,提升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规范,形成法治思维,做尊法、守法的好公民。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检校合作,坚持德法一体,德法共育,努力将青少年培养成具有家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