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太原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于12月2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崔国红副检察长在传达贯彻最高检“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精神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为抓手,以“四看”为标准,进一步加强“三个管理”,全面推动小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卓英主持。
会议指出,最高检做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这一重大决策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是实现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充分体现。院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安排,就是要让全院上下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最高检决策,紧紧围绕“四看”标准,构建“三个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会议强调,要继续以“四看”标准为引领,坚持整体看、全面看、联系看、发展看的眼光,提升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抓好案件质效,积极培育典型案例,提升精品意识,抓实经验总结,聚焦先进荣誉,培树宣传典型,用心做好案件“深加工”。
会议指出,要以《实施细则》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核心,正确看待数据、考核和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抓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