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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检察机关以“内外协同”之力,护“黄河安澜”之效
2024-12-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这次会议上签署的《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协作协议》太及时了,建立的11项工作机制为左右岸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协力保护好‘黄河母亲河’奠定制度基础,真是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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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现场图

  2024年12月12日,在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上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高小斐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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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董新宇在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作交流发言

  临汾市地处晋陕大峡谷中部,因滨临黄河第二大支流汾河得名,境内大小河流200余条,黄河干流临汾段全长174公里,流域面积7738平方公里。可以说,晋陕大峡谷乃至整个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临汾,职责所在,使命所然。

  近年来,临汾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保持一锤接着一锤敲的恒心与韧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7件,发出检察建议314件,磋商函133件,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累计清理污染河道726公里,清运河道垃圾13余万吨,拆除阻碍行洪障碍物69个,查处违规采水行为19件,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17件,保护水源地20处,整治排污企业15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8套,圆满完成最高检交办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片”所涉线索跟进监督工作。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临汾检察实践。

  一步一个脚印,行而不辍。近年来,在最高检、省院的部署下,临汾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等一系列专项活动。2022年贯彻落实山西省第01号总河长令,得到省检察院、市委肯定;2023年开展“紧盯汾河水污染,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得到市委肯定。双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临汾市襄汾县,2012年获批开展为期10年的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21年,襄汾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双龙湖周边约500米范围内堆积有大量垃圾,自然环境污染严重。坚持面上整治先行,督促多部门联合发力,初步恢复双龙湖自然原貌。2022年,制度建设跟进,为根治湖岸沿线随意倾倒垃圾,与周边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干部沟通,构建起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长效保护模式。2023年,溯源治理殿后,督促上游的尧都、洪洞、襄汾、铁检院四院形成跨区域保护合力,实现源头治理。经过三年努力,而今的双龙湖波光粼粼、碧波荡漾成为了居民休闲打卡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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