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你以为充当“取款手”,就能赚到“好处费”?为了蝇头小利,殊不知“你”已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件回顾
2024年12月17日,长治黎城县公安局上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女,59岁,黎城县人)名下银行卡存在异常,民警立即对该案件线索展开侦查、分析研判。
经查,2024年11月底,王某某被拉到一个推聊群中,一名自称是“国家圆梦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对其谎称不需要交任何费用,只要提供一张银行卡并通过审核就能领取国家圆梦扶贫基金,最高可领98万元,同时为了后期顺利领取扶贫款,国家会免费帮助其包装流水,期间每个人还可以领取500元的生活补助金。王某某顿感心动,便按照“客服”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了对方。
12月4日,王某某为获取500元“生活补助金”,在收到对方转入28900元资金后,按照“客服”提示进行取现并转入指定账户,成为对方洗钱的“工具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县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