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法院 > 正文
吕梁中院与市妇联共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合作机制
2024-12-2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  张利康)近日,吕梁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在文水县召开。会上,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吕梁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合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文水工作经验,从普法宣传、诉调对接、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司法建议、支持起诉以及反家庭暴力等多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微信截图_20241222142830.png

  普法宣传

  全市两级法院和妇联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等家庭成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

  诉调对接

  全市13个县市区的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认证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法院诉前委派、诉中委托和共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法院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为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家事调查

  人民法院建立家事调查员名册,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夫妻感情、老人赡养、子女抚养以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极端性行为等情况,依职权调查取证或委托家事调查员进行调查。妇联可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妇联专兼挂职干部以及其他具有社会、人文、心理、婚姻家庭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中,向人民法院推荐家事调查员。

  心理疏导

  妇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或者法院审理过程中,对部分情绪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

  支持起诉

  妇女因家事纠纷向妇联求助的,妇联认为适宜通过诉讼解决的,经求助人申请,出具支持起诉建议书;妇女因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人身权益求助的,经求助人书面申请,书面建议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