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全市殡葬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殡葬领域相关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殡葬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买卖尸体或尸体器官、组织,违规开具买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殡葬设施承建方、殡葬设备和用品供应商、殡葬服务提供方以串通投标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建设殡葬设施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涉及殡葬领域的强迫交易、涉黄涉赌、封建迷信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违法线索;
(六)殡葬领域的涉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七)为殡葬领域相关违法犯罪提供庇护、纵容或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违法犯罪分子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案件正常侦办的相关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尽量详实,尽可能多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举报、检举、揭发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干扰证人作证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信件和现场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及举报信件投寄地址:
长治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