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晓红)日前,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秋冬季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经调查,该驾驶员5个月前刚因醉驾被处罚。
12月17日22时10分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三赵线泥坡村口时,发现一辆晋M75***牌号小型轿车行驶异常,便立即叫停检查,对驾驶员张某某做了呼气酒精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涉嫌醉驾,且张某某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带回大队调查处理,并采集血样进一步化验。后经化验,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4.51mg/100ml,确定达到醉驾标准。据张某某供述,当晚与三名好友在村口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些白酒,想着距家不远,一脚油门就到了,便心存侥幸独自驾车回家,结果没走多远便被巡逻民警查个正着。民警同时查明,张某某今年7月19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罚,C1驾驶证同时被吊销。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还将受到罚款2000元处理。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运城公安交警提醒:1%的侥幸背后可能是100%的危险,酒精对人体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会出现视力、听觉、反应等身体机能的下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不要心存侥幸,屡教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