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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管好“农田到餐桌” 守好百姓“菜篮子”
2025-03-2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邓海明)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食药安全益路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检护民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长治市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协手联动,开展“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以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为切入点,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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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两级院干警来到辖区超市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运用“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兽药残留及病害肉快速检测仪、生物基因鉴定平台(PCR仪器)等设备对采样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了重点专项检测。经检测,某超市所销售的部分叶菜类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与该超市公示的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记录表严重不符;部分散装豆制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未设置防尘防蝇设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潞州区检察院办理。

  3月20日,该院召开“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磋商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工作重点和目标,就辖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文书,建议其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监管力度,加大重点食品抽检频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会上,与会人员从加强农药管理、做好农药抽检、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督促食用农产品的开办者、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抽样检测、建立档案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溯源监管的整改方案和监督意见,为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行政机关参会代表表示,本次磋商聚焦“民生”问题,是法治为民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后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提升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准确性和责任心。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大型商超销售流通环节,深化检行协作配合,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破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难题;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法治力量,以点带面专项监督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切实守好人民群众“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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