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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孩子打闹大人动手?莫让冲动越了界!
2025-05-2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    2024年8月的一天,长治武乡县某村庄赶集会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5岁的小飞(化名)和哥哥、哥哥的好朋友小明(化名)一起玩得不亦乐乎,玩耍期间,10岁的小明拿水弹枪击中了小飞的面部,小飞感觉眼睛凉,于是找父亲哭诉。小飞的父亲王某中午喝了点酒,知晓此事后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孩子受到了欺负,对小明实施掐脖子、推搡等行为,小明气愤不过也拿起了地上的砖头,王某见状用手扭掰小明的胳膊,导致小明右手小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最终,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说法

  孩子打闹大人动手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需视情况而定。1.造成伤害未达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2.造成轻伤以上伤害,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需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3.造成对方重伤、死亡的,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4.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除外。

  检察官提醒

  本案原本只是孩子之间寻常的嬉戏打闹,却导致了两个家庭的伤痛,被害人家庭10岁的孩子不仅身体上遭受了疼痛,心灵更是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而嫌疑人家庭父亲不仅面临高额赔偿,而且锒铛入狱失去了宝贵的自由。本案的发生,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敲响了警钟。对于家长,保护孩子是职责与天性,但是,当孩子受到伤害时,面对孩子之间的矛盾冲突,家长应该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选择暴力手段“为孩子撑腰”,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让矛盾升级,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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