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边志文)7月10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朔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协作机制”会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卢英杰主持会议,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骏,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俊出席会议,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干警、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俊专委传达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卢英杰局长介绍了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工作情况,双方就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协作机制进行交流研讨。
刘俊专委指出:
一是贯彻要求,深化认识:贯彻落实好省高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其法治精神和实践要求,并将其作为根本遵循贯穿工作始终。
二是协同联动,合力监管:加强法检协作与配合,对终本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执行案件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监督,及时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马骏副院长强调:
一是从思想层面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中关于终本程序的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质效。
二是从执行办案上,要依法办理终本案件,提高终本案件质量;要主动接受监督,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大对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和恢复执行力度。
三是从协作配合上,要积极与区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强化协作配合,优化监督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