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升青年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7月14日,临汾洪洞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7月份集中学习,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刘媛媛主持会议。

综合办公室干警苏晓楠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刑事审判庭干警安宏鑫以“性侵案件中的法律分析”为题,结合审判实际及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量刑考量等维度进行了解读。针对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证据固定难、被害人隐私保护等重点问题,安宏鑫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将如何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展开交流。
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红梅在点评中指出,洪洞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我们要从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出发,通过司法审判与家庭保护、学校教育和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
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刘媛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人民法院不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更是民生冷暖的守护者。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特殊群体需求,多维守护“一老一小”司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举措,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显担当。
郭卓宇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山西阳泉时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意义非凡。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们应当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血脉。阳泉作为革命老区,其红色基因启示我们:司法工作必须扎根人民、服务人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法律温度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勇立潮头,既保持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又要具备创新求变的胆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践行初心使命。
樊昕烨 广胜寺法庭法官助理: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我深刻领悟到党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和对发展的高瞻远瞩,我深受触动。百团大战纪念馆里的红色故事,让我更懂司法工作的初心——赓续红色血脉,就要把“司法为民”刻进骨子里。身为基层法院法官助理,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司法为民,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百态与发展需求。在协助法官处理案件时,面对企业转型中的纠纷,要格外注重保护创新成果;接待群众时,要牢记总书记“强国有我”的嘱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耐心倾听诉求,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释法明理。我要以严谨作风对待每项工作,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本领,为司法现代化和服务转型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翟苗苗 执行局法官助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的谆谆嘱托为新时代司法工作锚定了航向。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我深刻认识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更要具备精湛的业务能力。此次刑事审判业务学习,聚焦对妇女及未成年人群体权益的特殊司法保护,这正是落实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的关键着力点。我将牢记领袖嘱托,将此次学习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