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贾崇华)为进一步提升石楼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7月11日上午8:30,吕梁石楼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迎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工作部署会。此次会议由县委督查局长李强红主持,灵泉镇镇长、县城7个社区党支部书记,石楼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宋东明及大队办公室、宣教股负责人共同参会。
会上,大队长宋东明着重强调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关键意义。他指出,交通管理是一项需要交警部门与社会各界交通参与者携手推进的重要工作。石楼县独特的地域特征使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成为群众主要的出行工具,它们在为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隐患。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但目前社会上群众对佩戴头盔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回顾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时,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因此,此次在县督察局的督促协调下,重点针对摩托车行人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开展宣传行动,要求各位社区支部书记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他建议,各社区可以在小区内张贴宣传海报,对小区门房和物业保安进行宣传培训,让保安在居民出行时及时提醒佩戴头盔,发挥好劝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小区大喇叭进行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他强调这些举措不仅是对交管工作的支持,更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
灵泉镇镇长张云鹏对各社区书记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宣传工作。宣传方式要多样化,以确保宣传工作能够深入人心。具体做到:一是要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思路,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三是强化内部管理,以身作则,自身骑车出行佩戴头盔,做好防护工作。
县委督查局长李强红在会议最后传达了县委杜侯平书记对关注群众生命安全、做好交通安全的工作要求,强调各部门务必通力合作,县公安交警大队要认真开展骑车行人佩戴头盔安全出行专项执法工作,各社区要主动积极在文化广场、门店、群众聚集地等活动场所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全县出行群众生命安全落实落地。
在交流环节,各社区代表踊跃发言,就宣传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展开讨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此次会议的召开,为石楼县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凝聚了各方力量,各部门将协同合作,为构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