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7月15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5起“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并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乘车辆外出时,请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案例一:7月2日7时15分许,一辆小型汽车沿国道241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241线南垣乡陈香村十字路,与对向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二:7月2日8时5分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途经在隰县下李乡太平村路段转弯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三:7月3日14时15分许,一辆大型新能源车行驶至曲沃县乐昌镇三晋路口路段由东向西向右变更车道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四:7月4日5时20分许,一辆小型汽车从曲沃县史村镇院裴线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五:7月5日9时15分许,一辆小型汽车沿国道34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在山西省临汾市古县G341金祥龙洗煤厂路段时,与对向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