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有一种愤怒叫“路怒症”,它如同潜伏的猛兽,随时可能因一点摩擦便挣脱理智的束缚,将寻常出行拖入冲突的泥潭。“路怒症”不仅威胁着道路安全,更可能让当事人在一时失控后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日前,发生在长治武乡县的一起案件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案情回顾
近日,王某在驾车行驶途中,一辆渣土车从前方驶入阻挡了他的视线,这本是寻常路况,却点燃了他心中的无名火。愤怒之余,王某决定要“教训”一下对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多次拨打举报电话,一口咬定对方“超重”,还多次扬言要当场进行拦截。
次日凌晨,王某伙同韩某、徐某,以“大车可能超载压坏路面”为由,强行将白某等人驾驶的渣土车截停。当白某和随车人员下车询问缘由时,王某等人先是肆意谩骂,随后又老拳相向。在肢体冲突中,两名受害人受伤,后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
目前,王某、韩某、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道路不是“斗气场”,方向盘更不是“泄愤工具”,法律不会容忍,任何以“路怒”为名的任性妄为。长治公安在此郑重提醒:手握方向盘,当怀敬畏心。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莫让一时冲动毁掉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