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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河津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和养老服务突出问题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5-08-0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运城河津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和养老服务突出问题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医保基金诈骗、养老服务领域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筑牢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屏障,全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河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及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医保基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欺诈骗保。虚构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及票据,或通过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诱导住院、过度诊疗、分解住院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操作。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物品串换为可报销药品结算,违规刷卡套取现金,或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医保刷卡服务,套取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

  3.参保人员骗保。伪造虚假医疗票据报销,冒用他人身份就医,利用社保卡非法套现,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

  4.医保经办机构内部违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医疗机构、参保人等内外勾结,篡改数据、伪造材料,骗取、挪用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其他医保领域犯罪线索。涉及医保基金管理的洗钱、诈骗、滥用职权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与医保基金相关的新型违法犯罪手段。

  (二)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养老服务”非法集资。以办理会员卡、预存卡、贵宾卡等形式,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诱导充值,实质实施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犯罪行为。

  2.“养老项目”诈骗。打着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投资、加盟旗号,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承诺高额回报,骗取老年人资金的非法集资或诈骗行为。

  3.“养老产品”虚假销售。通过夸大功效、虚构疗效等虚假宣传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涉嫌诈骗或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

  4.“以房养老”房产侵占。以“以房养老”为幌子,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或套取房产抵押资金的犯罪行为。

  5.其他刑事犯罪线索。涉及养老领域的盗窃、抢劫、暴力伤害、非法拘禁、组织传销、侵犯个人信息等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医保基金和养老服务领域存在上述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110、13383480022

  2.来访及信函举报:河津市公安局309办公室

  三、相关事项

  1.如实反映问题:举报人应确保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恶意诬告。提供信息应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及行为细节等关键要素,以便核查。

  2.保护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权益,绝不泄露、篡改或违规使用相关信息。

  3.线索核查与反馈:公安机关将对线索依法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线索价值和核查进展,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对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打击。

  4.法律责任提示:恶意举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或借举报之名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河津市公安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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