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近日,太原绕城高速。高速一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迎西收费站对一辆号牌为晋J牌照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刺鼻的酒味。经检测,驾驶员谢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5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谢某与朋友吃饭时饮用半杯啤酒,认为不会被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行驶。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谢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六个月。
高速交警提示:酒驾猛如虎,害人又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