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 刘祥 )吕梁市司法局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采用“考审清”全流程管控模式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人证岗”匹配,严把执法资格“审核关”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吕梁市司法局紧扣“人、证、岗”精准匹配要求,将申领条件审核作为“第一道防线”。针对新申领及临期换证人员,明确限定资格范围——仅限行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完成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通过专项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闭卷形式,重点覆盖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核心法律法规,设置单选、多选、判断等多元题型,以60分作为合格线,从源头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据统计,市直10个部门和13个县市区共有684人报名申领,经严格审核通过562人(其中含8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免考人员);实际参加考试的520人中,490人顺利通过,通过率达94.2%,切实为执法队伍筛选出“法律硬实力”达标人员。
二、动态清理“沉睡证件”,守牢执法资格“管理关”
为避免“持证不在岗”“人岗分离”等乱象,吕梁市司法局将动态管理作为规范证件使用的关键环节,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行动。通过全面核查在岗情况与证件有效性,对已调离执法岗位、退休或其他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证件予以注销,累计清理行政执法证件628本,实现“人在岗、证有效”的精准对应。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证件管理松散问题,更推动形成了“资格-岗位-证件”三位一体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每一张执法证件都“用得正、管得严”。
三、划清监督与执法边界,规范监督资格“准入关”
在行政执法监督证申领环节,吕梁市司法局严格界定申领范围——仅面向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及行政执法主体中履行监督职责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监督力量精准下沉到“需要监督的地方”。同时,为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职能交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不得同时持有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若已持有有效执法证,需先完成注销程序方可申领监督证。通过严格审核23个市直部门和12个县市区报送的250名拟办证人员信息(其中市直部门57名、县市区193名),最终实现监督职责与执法职责的清晰分离,让监督力量真正聚焦“监督主业”。
通过“考试强能力、审核严准入、清理保动态”的“考审清”全流程管控模式,吕梁市司法局不仅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考试通过率超九成),更规范了执法与监督队伍的资格准入(累计清理无效证件近千本),为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系列举措推动实现了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每一张执法证件都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可信凭证”,为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