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深圳华强北出现了一群“跑楼小孩”——他们大多是10到14岁的未成年人,承接写字楼“最后100米垂直送餐”任务,每单赚1到2元钱。有些家长觉得,这样的暑期实践很有意义,既能锻炼孩子,让孩子提升沟通能力,又可以体验到赚钱的不易。
这样的“暑期实践”,真的合法吗?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卖员支付报酬让孩子代送外卖,属于从事营利性劳动,有可能构成变相雇佣童工,涉嫌违法。
存在那些隐患?
1.人身安全:孩子在写字楼里奔跑、挤电梯,容易摔倒、撞伤,甚至发生更严重的意外。
2.食品安全:未成年人缺乏专业配送知识,可能导致餐品洒漏、变质,引发纠纷。
3.法律风险:一旦查实,雇佣者可能面临处罚,而家长也可能因监护失职被追责。
锻炼孩子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研学活动,或者通过模拟记账学习理财,但绝不能让孩子从事营利性劳动。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未成年人不是“小打工人”,他们的成长需要安全与关爱的环境。请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组织、不参与、不纵容任何形式的未成年人营利性劳动。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