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郝雅绮)2025年8月5日,太原杏花岭反诈中心接陆女士报警称:其遭遇电诈被骗12万元。经了解,陆女士在与一名网友网聊期间被对方诱导投资,起初,陆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转账2万元,然后对方又要求陆女士“搭桥”——接收他人转账5万,再连同陆女士自己的10万元,共计15万元现金分两次交给指定人员。
接警后,杏花岭分局反诈中心民警迅速对陆女士在银行取现时的相关监控线索展开侦查,并成功锁定取走现金的犯罪嫌疑人驾驶的一部川S牌照的车辆信息。8月7日,民警发现这辆川S牌照车辆再次进入太原市,分析嫌疑人可能要再次作案。办案民警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通过蹲守,民警成功发现作案车辆。为了人赃并获,办案民警对作案车辆秘密跟踪近两个小时后,发现两名嫌疑人来到杏花岭区,从一名女子手中取走一笔现金。就在两名嫌疑人准备离开现场时,民警成功将两人抓获,当场扣押作案车辆,并成功拦截该女子被骗的7万5千元现金。同时,民警从车内查获他们刚从我市小店区一名受害人处取到的5万元现金,另有嫌疑人非法所得2万余元。
经查,嫌疑人赵某(49岁,河南焦作人)和张某(32岁,河南焦作人)通过互联网寻找到帮人“运输现金”的发财之道。在明知这些现金极有可能是电诈赃款的情况下,二人仍然铤而走险充当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截止落网前,二人已在太原及周边地市、相邻省份疯狂作案十余次,运送现金一百余万元,赵某和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经过民警认真梳理,陆女士被骗子诱导“搭桥”共接收过两笔共计15万的转账,其中,天津一起案件受害人孙女士的10万元还未来得及取出,陆女士在民警的协助下已将其退还孙女士。而陆女士被骗的12万元,目前已成功追回5万元,加之在抓捕现场拦截到的12.5万元,截止目前,该案共为全国各地四名受害人追回损失27万5千元,目前已陆续返还受害人,本案件仍在继续深挖中。
警方提示:目前在电诈“洗钱”环节,骗子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资金流的追踪,通常会诱导受害人取出现金交给指定“车手”,如果钱是受害人自己的,骗子称之为“直流”,如果钱是受害人被诱骗接收他人转账的,骗子称之为“过桥”,如果钱既有自己的、又有别人的,骗子称之为“搭桥”。无论是哪种情况,所谓的“取现金业务”除了让受害人蒙受经济损失,更有可能沦为电诈的帮凶、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