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工程早就完工了,剩余工程款怎么还不支付?”“工程款数额与工程量不符,我们怎么付款呢!”承包方王某与分包方李某因为工程交付细节沟通不及时,小问题衍化成大矛盾。9月8日,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在临汾安泽县人民检察院的倾心调解5个小时后,双方“握手言和”。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矛盾,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事情要从2025年5月说起,个体户张某将营业场所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王某,王某又将一楼水电工程转包给李某,双方约定工钱8000元。后张某又安排李某做二楼的水电走线工程。8月初完工后,王某支付了5000元工程款给李某。随后三方对工程价款结算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李某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受理申请后,分管副检察长许文杰仔细查看了李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询问其他两方当事人,并调取了工时记录等材料,找到双方矛盾症结所在,“结算争议是核心堵点,走传统诉讼,立案后申请鉴定,周期长、成本高。先对结算工程进行全面评估,先摸清‘家底’,再谈纠纷解决,效率更高。”
调解初期,三方对工程主体金额争议较大,调解过程异常艰难,各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分管副检察长许文杰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对各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厘清法律责任、开展心理疏导、消解情绪对立等工作,聚焦“法”,向三方当事人条分缕析法律规定、明确法律后果,清晰预判诉讼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为调解奠定法律基础。并侧重于情与理,从“减少诉累、共赢发展”角度出发,引导三方着眼长远合作,理性核算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行业标准对新增部分的工程款进行公平核算,寻求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计价方案。通过专业分析与风险提示,像一剂清醒剂,让大家冷静下来,重新权衡利弊。法、理、情交融中僵局终于打破,经过检察官长达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促使三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履行实现了纠纷的“一次性了结”。
安泽县人民检察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根本点,持续完善先行调解机制,把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检察服务,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让每一起案件成为修复社会关系的“粘合剂”,让检察温度真正走进群众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