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杨瑾)秋日清晨,校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爸爸,我去上课了,再见。”女儿挥手告别,汇入入校的学生人流,这是多么平常的生活场景。然而,常某望着女儿远去的背影,却陷入久久的沉思,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清醒与责任感。
这一切的感慨,源于常某涉嫌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前途,更直接牵动着女儿的成长——作为父亲,遵纪守法、不给孩子未来设置障碍是最基本的责任。
2024年9月15日,常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东李高村路段会车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报警被查。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186.9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12月9日,案件被移送至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讯问过程中,常某反复询问:“案子什么时候起诉?能不能推迟几天移送?”这一异常请求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注意。他们没有机械推进流程,而是耐心倾听背后的原因。原来,常某正在为女儿筹备“圆锁”仪式(当地重要的成人礼),他不想错过女儿成长中的这个重要时刻。
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检察机关在严格遵守办案期限的前提下,酌情推迟了移送起诉时间。案件移送法院后,承办检察官继续积极沟通,向法官说明情况,建议合理安排开庭日期。法院最终予以采纳,使常某得以顺利参与女儿的成人礼仪式,未留遗憾。
常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刑期执行完毕后,他回家与家人团聚,度过了一个温馨的春节。
该案是屯留区检察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办案过程中,检察干警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深入考量人情事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人权,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间寻求平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此举增强了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和认同,让司法有力度也更显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