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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蓝天精灵,共建和谐生态 ——临汾大宁县公安局深入县城餐饮业开展保护鸟类专项整治宣传
2025-09-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临汾大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深入城区农贸市场、收购站、各大小饭店、餐馆、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开展了一场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行为”为主题的专项宣传巡查防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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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森林派出所民警逐一走访,向餐饮经营者、厨师及服务员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告知单”和“法律法规责任须知单”进行宣传,并强调大家“拒绝野味,守护候鸟”。

  民警们面对面向经营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的严重法律后果。·野生鸟类在维持生态平衡、防治农林害虫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餐饮行业树立保护优先、绿色经营的理念。

  “我们不仅要管好山里的猎枪,更要管住城里的餐桌。餐饮环节是阻断野生动物非法产业链的关键一环。”——现场执法民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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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重警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鸟类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形式的非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鸟类及其制品的,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严厉罚款。·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及其制品的,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们正告:任何心存侥幸、企图通过“野味”招揽顾客的行为都是绝不可取的!森林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对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倡议呼吁: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并向广大市民和餐饮经营者发出倡议:争做守法经营者: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净化菜单,对“野味”说“不”。争做文明消费者:摒弃“食野味”的陋习,健康饮食,自觉抵制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遇到有提供“野味”的商家,请及时举报。争做生态守护者:积极宣传保护鸟类的重要意义,若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鸟类等行为,请立即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

  一只只飞翔的鸟儿,是天空的音符,是生态的晴雨表。让我们从管住嘴开始,从拒绝每一只非法上桌的鸟儿开始,携手行动,共同守护我们家园的蓝天精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大宁县贡献力量。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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