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小酌怡情,但须有度,醉酒后放飞自我,酒醒后追悔莫及,一句“我喝多了”,能免责吗?酒后放纵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9月23日下午,长治潞城区潞华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合意街上一名醉醺醺的男子正肆意拦截过往车辆,导致交通受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情绪激动,民警遂联系其女儿将他接回,然而,事情并未结束!
陈某存从女儿家离开后,竟又在西华北路、浅水湾小区附近继续“闹场”,先后拦截崔某的轿车及一辆公交车,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醒酒,期间,他依然不消停,在派出所内大喊大叫。次日,酒醒后,面对民警询问,陈某存一脸茫然:“我做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民警拿出视频录像进行回放,直到看到现场视频,他才羞愧地低头,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并承诺“一定吸取教训,少喝酒、尽量戒酒”。

目前,陈某存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依法处行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