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目前,山西省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共计5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1项,推荐性标准42项。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山西省突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问题的重要措施。
2024年9月至今,山西省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16项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山西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于国家,能有效解决当前山西省水泥工业排放标准无法满足目前及今后环境管理需要的问题,尤其是针对颗粒物和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可有效改善水泥生产企业及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
《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对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山西省该领域的地方标准空白,有助于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致密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紧密结合山西省致密气开发行业的实际特点,系统规定了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环境管理在内的全方位技术要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统一和规范企业在开发全过程中的环保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致密气绿色开发协同发展,为实现该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焦炭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统计规范》规定了各类排放源的计算方法及要求、相关数据的获取与监测要求等内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有效解决当前焦炭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无法公平比较的问题,满足新形势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需求,高质量助推山西省焦化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煤矸石生态回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明确了利用煤矸石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进行生态回填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山西省在煤矸石规模化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领域规范性指导文件的空白,能有效指导煤矸石回填场地的运营管理及生态修复实践的规范实施。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产业园区》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总则、技术流程、评价内容和要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山西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规范的空白,可进一步完善山西省规划环评全链条管理,助力推进山西省产业园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提供了指导,是山西省首个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地方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效衔接了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有关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面的要求,完善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规范体系,为山西省土壤环境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该领域的标准空白,可以进一步规范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有助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规范实施。
《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以地方标准形式系统规范了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等要求,为山西省工业企业液氨贮存使用单位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形下环境风险防控提供了技术指导。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炼焦化学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规范了关闭或搬迁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明确了三个阶段的调查程序、内容及报告编制要求,为科学识别地块污染状况、评估环境风险及后续治理提供了技术依据,将有效提升关闭或搬迁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对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解决了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对建立健全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小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对山西省小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选址、建设、调试和验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推进山西省小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指导。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技术指南》紧密结合山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境风险防控需求,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环境风险防控标准体系。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山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液态污染物的应急收集提供了有效指导,为防范次生水污染事件、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人工湿地运行维护技术规范》首次以地方标准形式统一了人工湿地的运维要求,可有效解决山西省人工湿地管理粗放、效果不稳定等问题。标准的实施可统一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要求,为山西省人工湿地的高效运行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对提升地表水断面水质、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重要的意义。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首次明确了多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同时调整的技术要求,健全了山西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体系,填补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面的技术空白。标准的实施将为加强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管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提供科学精准的技术支撑。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了山西省走航监测管理体系,规范了山西省VOCs走航监测的技术要求,解决了省内长期缺乏统一操作规范的问题,可有效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