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5日下午,长治潞城公安交警大队店上中队民警在北庄路口执勤点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接到精准预警系统提示:一辆车牌号为豫V****S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布控,于16时21分在207国道1742公里456米处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实,该车不仅确认为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更令人吃惊的是,驾驶员纪某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询问,驾驶人纪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他坦言,自己明知车辆未年检,自身也无驾驶资格,却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以为“交警应该不会查到”,没想到中途就被精准布控的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一、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逾期未检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潞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