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警示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常常有人当耳旁风,存在侥幸心理……
酒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近日,临汾公安交警尧都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县底镇埝下村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民警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近日,临汾公安交警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兴旺路新华学校路段开展巡逻执勤执法工作,民警在对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人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该驾驶人1300元的处罚及相应的处理。
临汾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