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不仅考验着人性,更引出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近日,长治长子县公安局丹朱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盗窃案,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110吗?我停放在楼道里的自行车被盗了。”日前,长子县公安局丹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郭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楼道内价值两千元的山地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阅小区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嫌疑人张某酒后在该小区闲逛,听到楼内有装修声响,便上楼询问装修队是否招工。上楼期间,张某发现楼道内停有一辆未上锁且成色较新的山地自行车,一时贪念涌上心头,在确认四周无人后,直接将车盗走转卖获利。

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无论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已久”,任何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