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只要花点钱,就能帮你搞定一份好工作。”这样的“好事”,你心动了吗?警惕!有些“中间人”通过编造身份骗取你的信任,当你放下戒心之时,就是你掉入陷阱之际。
近日,长治公安潞城分局刑侦大队接辖区小王报警,称为找工作,被他人骗1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核查,小王与崔某艳为同村好友,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崔某艳称其在某公司上班已多年,可以帮着找关系,操作一番,安排其到公司工作,一想到此前崔某艳风光的人设,小王很是心动,便让崔某艳帮忙介绍。
接下来,该以“打点费”“考试费”“补办工作证”“定制工服”等理由,多次骗小王向其转账。为了让小王更加相信,崔某艳发送多张与“公司负责人”的聊天、转账截图,一段时间后,小王看工作迟迟未落实,便开始不断催促,其总是以“领导出差”“手续复杂”等借口拖延,小王越想越不对劲,便报了警。
经调查,该自2024年4月3日至11月5日期间以“介绍工作”为由,共骗取小王四十余笔款项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经到崔某艳所述公司了解并开具证明,崔某艳非该公司员工,所谓的与“公司负责人”的聊天转账截图均系其向本人实名注册的另一个微信号聊天、转账。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艳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术揭秘
利用熟人介绍。诈骗分子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名气,通过熟人、朋友的口口相传,被更多的人知悉,从而吸引不相识的事主上门求助。大部分人认为是熟人、朋友介绍,便降低了警惕性。
夸大能力。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时,往往利用广大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谎称在单位里有熟人可“托关系”“走后门”等等,从而骗取你的信任。
诈骗花样多。诈骗分子以“人情费”“内部指标”等理由让求职者转账疏通关系,当得手后便会把事主拉黑,然后“人间蒸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大家在找工作时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途径应聘,所谓的“走后门”“找关系”,不仅属于不正当手段,还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切勿因贪“捷径”而落入圈套,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